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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野电子烟(****电子烟蒸汽烟)

admin8个月前4浏览0评论

****小野电子烟有限公司。

****小野电子烟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小野。目前,该公司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该公司还涉嫌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相关规定,***机关已对该公司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吸食电子烟不仅危害健健康,而且会产生幻觉、***倾向等精神疾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广大市民要自觉***电子烟,不购买、不销售、不使用电子烟,共同维护良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关将依法查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机关将给予奖励。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对提供线索查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的,***机关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并视情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野电子烟

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依法处理。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由***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对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囤积居奇、趁劫的,由***机关依法查处。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小野电子烟

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造谣传谣、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的依法从严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为其逃避提供便利条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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