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出国带烟超量被***扣了怎样处罚
- 2,如果一个人拿70条烟没有发票被抓住会按***香烟定罪吗如果有
- 3,新加坡能带多少烟出境
- 4,回国带烟超量的处罚
- 5,从香港可以带几条香烟入境台湾
- 6,出国柬埔寨能带多少烟丝
1,出国带烟超量被***扣了怎样处罚
没收已没处罚般两3条事

2,如果一个人拿70条烟没有发票被抓住会按***香烟定罪吗如果有
***香烟?要运到出境还是运入境 如果没有出入境的话 不会犯罪的 70条也不是很多 只要不是假烟不用非法途径出入境 不存在犯法问题

3,新加坡能带多少烟出境
1)新加坡的香烟没有免税额度,关于这一点请不要道听途说,新加坡的***是有明确的条例的,普通香烟和雪茄是属于要交税的;而电子香烟、口香糖等都属于禁止带入。2)新加坡的,具体明确的规定可以看这里:【网页链接】链接内列表里的都属于禁止入内。3)新加坡的商品。如果因为没有申报被逮到带入香烟,属于违法行为,是要罚款的。第一次被逮到每支香烟罚款10新币。相关条款看这里的链接:【网页链接】4)还有***的中文版说明:【网页链接】但这个不如英文的完整,仅供参考。入新加坡每人只需携带19支香烟,除新加坡可以携带200支

4,回国带烟超量的处罚
具体数量看你带了多少,罚款罚物品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以下。《***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未经***许可,擅自将***尚未放行的进出境物品开拆、交付、投递、转移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二、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申报的;三、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但仍属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向***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监管的;四、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五、经***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未按照规定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的;六、未经***批准,过境人员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的。
5,从香港可以带几条香烟入境台湾
依台湾“财政部”规定,成年旅客入境携带香烟,每人可以一条免税,两条至五条可以补课税后放行,每条须补缴烟税、营业税、关税及健康捐共370元(新台币。 超过第六条以上就会被没收。台湾“财政部”日前发函通令台湾“关税总局”辖下各关税局,依据相关规定,未经许可带入“私烟”、“私酒”,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执行职务时发现有犯罪嫌疑者,应告发。 PS:一条之外,拆封后的烟(至少抽掉一根)不被计算在内,身上多个两三包已打开过的烟是没事的,另外,有朋友曾被台湾***要求第二条烟必须在***人员面前全拆包装,然后才准予放行,以上纯属个人经验,不鼓励复制。药物没啥好补充的.常用的可以带,抗生素跟医疗处方药不行.一人可以带香菸2条也没有错.不过如果你入境后在台湾机场免税商店买,一个人买个3条4条左右的,通常没人抓你.别买的太多太张扬就好.又或者你可以多买一条当场拆开散装带著,就可以安心了.
6,出国柬埔寨能带多少烟丝
从柬埔寨回中国,每位旅客可免税携带1升酒类、250克烟草或200支香烟或50只雪茄; 柬埔寨***出入境及机场安检规定:1)携带摄像机、可拆装镜头的照相机、手提电脑等物品应向***申报,每位旅客可免税携带1升酒类、250克烟草或200支香烟或50只雪茄;2)携带吴哥王朝时期的古代石雕出境属于违法行为。 中国***出入境及机场安检规定:1)携带单价超过5000元的摄像机、相机、镜头等贵重物品需在托运行李前向***申报;2)旅客携带液态物品规定: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证明),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3)若打算在柬埔寨购买商品携带入境,请事先查看***相关规定,以免入境时***禁止带入或收税。其中烟酒类,***规定年满16周岁每人限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2瓶(1.5升以下),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额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对不满16周岁者,不享受上述免税额度。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请查看参考资料物品限量表(中华人民***国***总署1996年8月15日修订))扩展资料根据《财政部关于重新明确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税号范围的通知》(财关税〔2004〕6号),对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数码相机、数码复印机、IC卡读入器、闪烁存储器、移动硬盘和网络摄像头、家具、灯具和餐料等20种商品进口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进出口税则》税号进行认定,并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进出口商会-***总署公告2017年第58号(关于推广减免税申请无纸化及取消减免税备案的公告)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国***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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