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公司电子烟项目负责人张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等人提起***。该案系海淀区首例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电子烟案件。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等人通过网络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电电子烟产品,非法获利人民币1.5万余元。
1月14日,一架由广东深圳飞往北京大兴的客机正在万米高空上,卫生间的烟感器突然报了警,机组人员很快到达了烟感器报警的卫生间,一名男子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
面对询问,男子矢口否认自己在飞机上吸了电子烟,但是卫生间里面还有没有排出去的烟雾,男子身上也有残留的烟味。

眼看谎言被戳穿,男子曹某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电子烟,承认自己躲在厕所里抽了几口。

飞机落地后,机组人员向首都机场***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区派出所的民警求助。
在廊桥上,民警找到了曹某,曹某说他知道飞机上不能吸烟,可他烟瘾太大,所以便偷偷抽了几口电子烟,以为不会被发现,可他没想到,电子烟散发出的烟雾触发了洗手间内的烟感报警器。
曹某随后被传唤回大兴机场航站区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询问,在派出所曹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目前,曹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机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据了解,正值春运,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航班量日趋增多,旅客在登机前一定要注意,根据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相关规定,旅客的电子烟装置只能随身携带或者放入手提行李中,不得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电子烟装置中所含的锂电池应符合航空运输的相关要求,如果携带了电子烟装置的备用电池,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避免发生短路。同时,不得在飞机上为电子烟装置或者电子烟的备用电池充电。电子烟的烟油属于液体物品,必须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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