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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迎来监管(基层电子烟监管的难点)

admin1年前9浏览0评论

电子烟迎来监管新规,电子烟行业将迎来洗牌。在此背景下,国内电子烟品牌纷纷开始转型,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但由于目前市场鱼龙混杂,消费者对电子烟的认知仍存在不足,导致不少消费者选择“铤而走险”。近日,一款号称“无烟”的电子烟产品在网上走红,引发热议。这款名为“尼古丁口口香糖”的产品,号称可以戒烟,还有专门的“烟草味”口味供消费者选择。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

上市后因其时尚的外形、丰富的口味迅速流行

尤其受年轻人的追捧

但今后电子烟可能不再“香”了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烟草***局研究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迎来了最强监管。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生产与质量管理、销售管理、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四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国境内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做出了规定。

主要内容为

1

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

2

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

实行许可证管理

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

仅在烟草***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

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

3

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

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

4

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

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

5

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同时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管理办法》规定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对于销售场所也有明确的规定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由于青少年好奇心比较重,往往会被电子烟的特殊口味吸引,比如水果味、薄荷味、茶味、酒味、甜味等等,从而染上吸食电子烟的习惯。

为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就是为了避免调味型雾化电子烟消费群体出现低龄化趋势。

市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此次***的《管理办法》,对电子烟贩卖场所、营销形式、电子烟口味等做了明确的规定,都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今后电子烟行业有了明确的规范,这对于良莠不齐的电子烟行业来说,更有利于整顿秩序,各种山寨产品、不合规的假冒伪劣产品,有望被清洗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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