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分类

卖电子烟烟弹刑事案件

admin9个月前7浏览0评论

一、玉环警方侦破一起非法经营“烟弹”案,涉案金额超1500万元, 你怎么看?

优质答案1:

“烟弹”是电子烟的烟嘴,属于消耗品。目前,烟草型的“烟弹”属于烟草制品,国内目前还不允许厂家制售,烟民只能通过海外代购,而且每人每次只能限购一两条。

从案情来说,此案已经构成了***犯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职业病已入膏肓,我从辩护人的角度看待嫌疑人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区分这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其次,区别各行为人在犯罪里的角色、作用,区别主从犯。

再则,对于1500万的金额认定,必定要提出异议。

另外,***犯罪必有违法所得。所以,应当对违法所得也提出异议。毕竟要考虑退赃,能减下来的钱,都是真金白银。

最后,争取让嫌疑人立功,以达到减轻处罚的目的。

唉,律师眼界太小,只能从法律层面,从嫌疑人的角度看问题!

优质答案2:

新闻里的那个大批发商就是我朋友,我说怎么突然买车买房了

二、株洲市首例非法销售电子烟案:涉案两人被***,涉案金额28万。你怎么看?

优质答案1:

做了这么多年烟草零售生意,还有电子卷烟,长见识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希望大家合理经营,不要违法,更不能犯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人不犯法,犯法罪难当!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