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毒品电子烟的危害,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6月24日,南宁市***局禁毒支队联合南宁市教育局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禁毒宣传活动。

来自全市各中小学的300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播放禁毒宣传片、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师生普及毒品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以及如何识别毒品、远离毒品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民警还现场发放了禁毒宣宣传单,向群众普及了毒品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的禁毒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围,为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张海涛)(新华社专特稿)(人民日报海外版)(中新经纬app)(新华《瞭望东方周刊·瞭望智库客户端)。“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的查处力度。5月15日,浙江温州高速交警发现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这是全国首例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罚的案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乘车人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随意跳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带!请广大驾驶人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也要提醒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一路同行,一路平安!路行车,请保持安全车距,不要随意变更车道,不要占用应急车道,不要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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