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9年6月,云浮市云安区零售户李先生因病住院,向当地烟草***局申请停业一个月。一个月后,李先生病愈出院,但因事外出,一直未开门营业。今年4月,李先生重新回到云安区开店,想要订烟时,被告知其许可证已被收回。
【分析】
根据《烟草***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恢复营业申请。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的,属于《烟草***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
根据《烟草***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许可证。
李先生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且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未办理相关手续。当地烟草***局公告一个月后,已将其许可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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